預訂


*以上費用為一次出租。
示例:名稱 Taro
例:札幌市中央區北 1 西 2 Bic Mansion 1 號
例:0901234567
例:test@example.com

租車協議

成立於 2020年1月1日

第一章總則

(條款和條件的應用)
第1條 Bicup Co., Ltd.(以下簡稱“我公司')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將租賃車輛(以下簡稱“租賃汽車')借給借款人。應藉用此。
本條款未盡事宜,適用法律法規或一般慣例。
2. 本公司在不違反本協議的宗旨、法律、行政通告及一般慣例的情況下,可訂立特別協議。有特別約定的,特別約定優先於合同。 “


》第二章保留

(預約申請)第2條
租車時,借款人同意條款和條件以及價格表等,並通過單獨指定的方法提前,車輛類別,租賃開始日期,租賃地點,租賃期限,還車地點,司機,兒童座位及其他附件您可以通過指定是否需要和其他借用條件(以下簡稱“租賃條件')來申請預訂。
2.當借款人要求預訂時,原則上,公司應在公司擁有的租車范圍內滿足預訂。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本公司另行批准,否則藉款人應支付單獨規定的預訂申請費。

(預訂變更)第3條
借款人變更前條第一項借款條件時,應事先徵得本公司同意。

(取消預訂等)第 4 條
承租人可以通過另行指定的方式取消預訂。
2. 如果由於承租人的情況,即使在預訂的租賃開始時間後一小時或更長時間後,承租人仍未開始簽訂租車協議(以下簡稱“租賃協議')的程序。預訂將被取消。
3. 在前兩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應按另行規定向公司支付取消預訂費用,支付取消預訂費用後,公司會將收到的預訂押金退還給借款人。我將退還它。
4.如果由於我公司的原因取消預訂或未簽訂租賃合同,我們將退還收到的預訂申請費。 5 如果因事故、盜竊、不歸還、召回、自然災害或任何其他非承租人或本公司責任的原因而未能簽訂租賃合同,則預訂將被取消。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將退還收到的預訂押金。

(替代租車)第 5 條
如果公司無法租用承租人預訂的車輛類別的租車,公司可能會要求租用與預訂車輛類別不同的租車(以下簡稱“替代租車')。做。
2. 當承租人接受前款的要求時,公司將以與預訂時相同的租賃條件借出替代租賃汽車,車輛類別除外。此外,當替代租車的租金高於預訂車輛類別的租金時,應適用預訂車輛類別的租金,當低於預訂車輛類別時,應適用基於替代租賃汽車的汽車類別的租金。
3 承租人可以拒絕第 1 款中的替代租賃汽車的提議並取消預訂。
4.在前款的情況下,如果第1款不能出租的原因是歸因於我公司的原因,將被視為取消第4條第4款的預訂,我公司將退還已經收到的預訂申請費。
5.在第3項的情況下,如果第1項不能出租的原因是非歸責於本公司的原因,將被視為取消第4條第5項的預訂,本公司將退還申請費。

(免責聲明)第六條
除第 4 條和第 5 條規定的情況外,公司和承租人不得就取消預訂或不簽訂租賃協議向對方提出任何索賠。

(預訂服務機構)第七條
承租人可以在代表公司處理預訂業務的旅行社、關聯公司等(以下簡稱“代理商')申請預訂。
2. 向代理人提出前款申請的承租人只能向代理人申請變更或取消預訂。


第三章租賃

(簽訂租賃協議)第8條
借款人應明示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借款條款,本公司依本協議書、價目表等明示租賃條款,並訂立租賃合約。但是,如果沒有可以租用的租賃汽車,或者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屬於第 9 條第 1 款或第 2 款中的任何一項,則不適用。
2. 簽訂租賃合同時,承租人應向本公司支付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租賃費用。
3. 根據監管機構的基本通知(注 1),公司應記錄司機的姓名、地址、駕駛執照類型和 以便輸入駕駛執照號碼(注 2)或附上複印件駕駛證(簡稱“人')請出示駕駛證並提交複印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是司機,則藉款人應出示其駕駛執照並提交其複印件,如果借款人與駕駛員不同,則出示其駕駛執照並提交其複印件。
(注 1)監管機關的基本通知是指國土交通省汽車運輸局通知“關於出租汽車的基本通知'(Jitabi 第 7 號)2.(10)和(11)。 138, June 13, 1995). 這就是我的意思。
(注2) 道路交通法第92條對駕駛執照的定義,是指道路交通法施行規則第19條附表14形式的駕駛執照。此外,道路交通法第一百零七條之二規定的國際駕照或外國駕照等同於駕駛執照。
4 簽訂租賃協議時,公司可能會要求承租人和司機提交可用於驗證承租人和司機身份的文件,並可以復印所提交的文件。
5. 簽訂租賃協議時,我們將要求通知手機號碼等,以便在租賃期間聯繫借款人和司機。 6. 訂立租賃協議時,本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以信用卡或現金付款,或指定其他付款方式。

(拒絕訂立租賃合同)第9條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屬於以下任何一項,則無法簽訂租賃協議。
(1) 未出示駕駛租賃汽車所需的駕駛執照時。
(2) 發現本人處於酒精的影響下時。
(3) 發現因麻醉劑、興奮劑、稀釋劑等引起的成癮症狀時
(4) 即使沒有兒童座椅,6 歲以下的嬰兒也可以乘坐車輛。
(5) 被認定為黑社會組織的成員或相關人員、黑社會組織相關組織或其他反社會組織的成員時。
2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屬於下列任何一項,公司可以拒絕簽訂租賃合同。
(1) 預約時指定的司機與簽訂租賃協議時的司機不同時。
(2) 有在過去的租賃中拖欠租金的事實時。
(3) 在過去的租賃中有第 17 條各項目所列行為的情況。
(4) 過去的租賃(包括其他租車公司的租賃)中存在第 23 條第 1 款所列的事實時。
(5) 在過去的貸款中,由於違反租賃協議或保險協議而導致未加入汽車保險的事實時。
(6) 不滿足另行規定的條件時。
3 在前兩款的情況下,如果已經與借款人進行了預訂,則視為取消預訂,如果借款人已支付預訂取消費用,則預訂押金還給借款人。

(租賃合同的成立等)第10條
承租人向本公司支付租賃費用,本公司將租賃汽車交付給承租人時,租賃合同即告成立。在這種情況下,收到的預訂申請費將被用作租賃費的一部分。
2. 前款規定的交付應在第 2 條第 1 款規定的借用地點在藉用開始日期和時間進行。

(租金) 第11條
租賃費是指以下費用的合計金額,本公司將在費用表中詳細說明各金額或計算基準。
(1) 基本費用
(2) 期權費
(3)事故免賠制度費用
(4) 燃料費
(5) 派遣取件費
(6) 其他費用
2. 基本費用由公司作為地方交通局交通分局局長(兵庫縣,兵庫陸路交通部,神戶交通管理部部長;沖繩縣總秘書處陸運室長。第14條第1項同。) 3 根據第 2 條進行預訂後修改租金時,應將低於預訂時適用費用的租金與租金進行比較。

(租賃條件的變更)第12條
借款人訂立租賃合同後,如欲變更第八條第一項的租賃條件,須事先徵得本公司同意。
2. 依據前款變更租賃條件,對租賃業務造成障礙時,本公司不得批准變更。

(檢查、維修、確認)第13條
公司應執行《道路運輸車輛法》第 48 條[定期檢查和維護]規定的檢查,並出借經過必要維護的租賃汽車。 2. 本公司應實施道路運輸車輛法第47條之2【日常檢查保養】規定的檢查,並進行必要的保養。
3. 借款人或司機應根據另行規定的檢查表,對車身及附件進行外觀檢查,確認已進行前兩款檢查和保養,並確認租車無保養缺陷且租車符合租賃條件。應確認有
4.如果公司發現前款確認的租賃汽車有缺陷,公司應立即進行必要的維修等。

(租賃證的發行、攜帶等)第14條
當公司交付租賃汽車時,公司應向借用人或司機出具規定的租賃證明,載明地區交通局交通處處長指定的事項。
2 借款人或司機在使用租車時,應攜帶按前款規定出具的租車證件。
3 如果借用人或司機遺失租賃證件,借用人或司機應立即通知公司。
4 還車時,借款人或司機應同時將租車證件交還本公司。


第 4 章 使用

(經營責任)第15條
借款人或司機應在租賃汽車交付之日起至歸還公司期間(以下簡稱“使用期間')以良好管理者的注意義務使用和存放租賃汽車。

(日常檢查維護)第16條
在使用過程中,借款人或駕駛人應在每天使用租賃汽車前進行道路運輸車輛法第47條之2(日常檢查和維護)規定的檢查,並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

(禁止行為)第17條
借款人或司機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根據道路運輸法,未經本公司同意和許可,將租賃汽車用於汽車運輸業務或類似目的。
(2) 將租賃汽車用於規定以外的目的,或讓第8條第3款租賃證上記載的駕駛人以外的人及經本公司許可的人駕駛租賃汽車。
(3) 任何侵犯本公司權利的行為,例如轉租租賃汽車或將其用作抵押品。
(4) 偽造、變造汽車登記號標、車輛號標,或者以改裝、翻新等方式改變汽車現狀的。
(5) 未經本公司同意,將租賃汽車用於各種測試或比賽,或拖、推其他車輛。
(6)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使用出租汽車。
(7) 未經本公司同意,為租賃汽車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8) 將租賃的汽車從日本帶出。
(9) 其他違反第八條第一項出租條件之行為。

(違章停車等措施)第 18 條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在使用過程中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規定違規停車,借款人或司機必須出現在對違規停車區域有管轄權的警察局,並立即自行違規停車。我們將支付罰款等,並承擔與違章停車相關的拖車、倉儲、代收等各種費用。
2. 當公司收到警方關於違規停放租車的報告時,公司應聯繫借款人或司機並及時移動或提取租車。借款人或司機應按照此指示出現在處理派出所和處理違規行為的時間。此外,如果租車被警方移動,公司可自行決定從警方手中接管租車。
3 在作出前款指示後,公司應自行決定通過交通違規通知、付款單、收據等方式確認違規處理情況。如果違規未被處理,
前款應交給借款人或司機,直至處理完畢。此外,公司將告知借款人或司機車輛被非法停放並出現在警察局等情況。
借款人或司機須簽署公司規定的文件(以下簡稱'自我批准表'),表明其將作為違規者遵守法律措施,借款人或司機應遵守.
4 如果公司認為有必要,公司將向警方提交包含個人信息的文件,例如自我證明書和租賃證明,以追究借款人或司機違章停車的責任。除了提供必要的配合,向公安委員會提交借條、自我同意書及道路交通法第51條之4第6項規定的租賃證等材料,並如實報告。駕駛人同意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5. 如果公司根據道路交通法第 51-4 條第 1 款收到支付停車罰款的命令並支付停車罰款,或尋找借款人或司機所需的費用,或移動,存放,或取車如果我們承擔取車等所需的費用,我們將向借款人或司機收取以下費用(以下簡稱'違章停車相關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或司機應在公司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違章停車相關費用。 (1) 相當於違章停車罰款的金額
(2) 本公司另行規定的違章停車處罰
(3) 搜尋所需費用及移動、存放、提取車輛所需費用
6 在藉款人或司機根據第 1 款的規定應支付違章停車罰款的情況下,公司應指示借款人或司機根據第 2 款處理違規行為,或者,如果公司不回應公司要求根據第3款簽署自我同意書,公司將向借款人或駕駛人申請違章停車罰款和第5款規定的停車罰款,公司有權收取違章停車費(以下簡稱作為下段中的'停車罰款')公司另行規定的數額。
7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向公司支付公司根據第 5 段要求的金額,借款人或司機隨後將因違規停車而被罰款或被起訴。如果停車罰款支付令被撤銷並且公司收到停車罰款的退還,公司將僅支付與停車相關的費用中已支付給借款人或應退還給司機的停車罰款的金額。


第5章返回

(退貨責任)第19條
借款人或司機應在租賃期結束前到指定還車地點將租車還給本公司。
2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違反前款規定,我司將賠償給我司造成的任何損失。
3 如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借款人或司機無法在租賃期內歸還租賃車輛,由此給我們造成的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或司機應立即聯繫公司並遵循公司的指示。

(返還時的確認等)第20條
借款人或司機應在本公司在場的情況下歸還租車。
在這種情況下,除因正常使用而磨損的零件外,應按交貨時的狀態退回。
2. 還車時,借款人或司機應確認借款人、司機或同行乘客沒有遺留在租車內的物品後方可歸還,我們不負責保管物品。

(變更租期時的租金)第 21 條
借款人或司機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變更租賃期間時,應繳納變更後租賃期間對應的租賃費。

(返回地點等)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或司機根據第十二條第一款變更規定還車地點時,借款人或司機應承擔因還車地點變更所需的轉運費用。
2 如果借用人或駕駛員在未根據第 12 條第 1 款徵得本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將租車退還至規定還車地點以外的地方,我們將支付以下規定的更改還車地點的罰款。

退貨地點變更罰金 = 因退貨地點變更所需的轉運費用 x 150%

(不返還時的措施)第23條
當借用人或司機未將租賃汽車歸還至指定還車地點並且即使借用期限已過也未響應我們的歸還請求時,或者藉用人的位置不明如果確認尚未退款因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在前款適用的情況下,公司將對借款人或司機的家人、親屬、工作地點等進行訪談調查,並運行車輛位置信息系統,以確認租車的位置. 我們將採取必要的措施,包括
3 在適用第1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或司機應根據第28條的規定對本公司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並負責收取租車和尋找借款人或司機。我們應承擔所需費用'


第 6 章 發生故障、事故或被盜時的措施

(發現故障時的措施)第24條
如果借用人或司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租車有異常或故障,借用人或司機應立即停止駕駛,聯繫本公司,並按照本公司的指示執行。

(事故對策)第25條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涉及租車的事故,借款人或吸煙者應立即停止駕駛,無論事故的嚴重程度如何,都應採取法律措施,並採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向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並按照公司的指示執行。
(2) 根據前項指示修理租賃汽車時,除非本公司同意,否則應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工廠進行。
(3) 配合本公司及本公司簽約的保險公司對事故的調查,並及時提交必要的文件。
(4) 就事故與另一方達成和解或其他協議時,須事先徵得本公司的同意。
2. 除採取前款規定的措施外,借款人或司機應自行負責處理和解決事故。
3、本公司應為藉款人或司機提供事故處理意見,並配合解決。

(防盜措施)第26條
如果租車在使用過程中被盜或以其他方式損壞,借款人或司機應採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向最近的警察報告。
(2) 立即向本公司報告損壞情況等,並遵從本公司的指示。
(3) 配合本公司及本公司簽約的保險公司就盜竊及其他損害進行的調查,並及時提交所需文件。

(因無法使用而終止租賃合同)第 27 條
如果租賃汽車在使用過程中因故障、事故、盜竊或任何其他原因(以下簡稱'故障等')而無法使用,則租賃協議將終止。
2 在前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或司機應承擔取車和修車所需的費用,公司不退還已收取的租車費。但是,因第 3 項或第 5 項規定的事由導致故障等的情況除外。
3.如果故障等是由於租賃前存在的缺陷造成的,則視為已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借款人可以從公司獲得替代租賃汽車。此外,提供替代租賃汽車之條件,準用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4 如果承租人沒有收到前款規定的替代租賃汽車的提供,公司將全額退還已收到的租金。當公司無法提供替代租車時,同樣適用。
5 如果由於不能歸咎於借款人、司機或本公司任何一方的原因而發生故障等,扣除相應租金後的餘額將退還給借款人。
6 除本條規定的措施外,借款人和司機不得就本條規定以外的無法使用租賃汽車造成的損失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賠。


》第七章補償與補償

(補償與營業補償)第二十八條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在使用借款人或司機租用的租車時對第三方或我們公司造成損害,我們將賠償此損害。但是,這不包括公司負責的情況。
2.在前款中的公司損失中,由於事故、盜竊、由於借款人或司機的原因造成的故障、車輛的污漬、氣味等導致公司無法使用租賃汽車而造成的損失。租用的汽車在價目表中列明,視情況由借款人或司機支付。

(保險與賠償)第二十九條
當借款人或司機根據第 28 條第 1 款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時,將根據公司為租賃汽車簽訂的損害保險合同和公司規定的賠償制度,在以下限額內支付保險或賠償。 .
(1)每次事故無限(扣除金額:100,000日圓
(2)客觀補償
每次事故無限制(免賠額 100,000 日元)
(3)旅客賠償
每人1億日元
2.免除保險單或賠償制度的情況下,不支付第1項規定的保險費或賠償金。
3 未支付保險金或賠償金的損失以及超過根據第 1 款規定支付的保險金或賠償金的損失,由借款人或駕駛人承擔。
4 當公司支付了借款人或司機所欠的損害賠償金時,借款人或司機應立即向公司償還公司支付的金額。
5. 相當於第1款規定的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費的金額和相當於本公司規定的賠償制度的入會費的金額,均包含在租賃費中。


第8章 租賃協議的解除

(租賃合同的解除)第30條
如借款人或司機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協議,或屬於第9條第1款任何一項,本公司無需任何通知或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立即要求歸還租賃車輛.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會將收到的租金退還給承租人。

(同意終止)第31條
承租人在徵得公司同意並支付下一段規定的取消費用後,即使在租賃車輛正在使用中也可以取消租賃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將從收到的租金中扣除租金至返還期間對應的租金後的餘額返還給借款人。
2. 當承租人按照前款規定取消時,承租人應向公司支付以下取消費用。
取消費=(租賃合同期間對應的基本費用)-(租賃至歸還期間對應的基本費用×30%)


》第九章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第32條

公司獲取和使用借款人或司機的個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1) 作為根據《道路運輸法》第 80 條第 1 項獲得經營汽車租賃業務許可的經營者,執行作為經營許可條件的必要項目,例如在簽訂合同時製作租賃證書一份租賃合同。
(2) 向借款人或司機介紹公司經營的租車、二手車和其他產品,提供相關服務等,並發送有關舉辦各種活動、活動等的廣告材料和電子郵件。通過傳輸的方式提供指導
(3) 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核實借款人或司機的身份。
(4) 以本公司經營的產品和服務的企劃、開發,或考慮提高顧客滿意度的措施為目的,對承租人或司機進行問卷調查。
(5) 對個人信息進行統計、分析,製作無法識別或識別個人身份的統計數據。
2 為第 1 款各項目未指定的目的獲取借款人或司機的個人信息時,將事先明確說明使用目的。

(同意使用個人信息)第33條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屬於以下任何一項,個人信息包括借款人或司機的姓名、出生日期、駕駛執照號碼等,您同意在簽訂合同時用於審查。
(1)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 51 條之 4 第一項,責令本公司支付停車罰金時。
(2) 未向本公司支付第十八條第五項規定的違章停車相關費用時。
(3) 認定存在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返還時


第 10 章 雜則

(抵消)第34條
如果公司根據本協議對借款人或司機負有金錢義務,公司可以隨時抵消借款人或司機對公司的金錢義務。

(遲延賠償)第35條
如果借款人或司機與我司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金錢義務,我司將按年率10%向對方支付延誤賠償金。

(實施細則)第36條
本公司可就本協議另行製定細則,該細則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公司另行製定細則時,應在本公司營業店鋪張貼,並在本公司發行的小冊子、價目表等中予以說明。即使變更也同樣。

(約定管轄法院)第37條
如果就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爭議,無論爭議金額大小,均以本公司總公司、分公司或營業所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簡易法院為管轄法院。

《補充規定
本協議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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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將嚴格管理個人信息,以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丟失、破壞、篡改、洩露等,並將採取其他必要和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未經客戶同意,我們不會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個人信息。 (當分包商需要披露以執行業務服務時,這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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